用餐程序
各部门在营业餐厅安排用餐须报告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报告交订餐部。报告要列明招待单位、时间、标准、人数及用餐名称。
在内宾餐厅用餐,手续同第一条,并于就餐前两小时将报告送到内宾餐厅。
在职工食堂用餐,须接待部门的经理批准,在该部门秘书处领取餐票用餐。
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手续。
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营业餐厅用餐标准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酒水除外。也可按以上标准单点,但需在报告上说明,一般客人用中档,提供四菜一汤及软饮料。
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酒店内部招待一律只供应适量的本地啤酒及软饮料。其余如香烟,洋酒、葡萄酒、烈酒、冰淇淋等需批后,方可按量供应。
餐后核算
所有内部用餐及饮料,统一使用职员单,接待部门须及时注明及签字。
店内使用的职员单,一律用销售价,不加服务费。
职工食堂月底将招待用餐数核准无误后,交财务部拨款。
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的,各有关岗位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