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制度

有以下成绩者给予奖励:

  •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 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著。

  • 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 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 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经过实施有显著成效。

  • 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 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轻微过失处罚制度

有以下过失者给予轻微处罚:

  • 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 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 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 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 未按时做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 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 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 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 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 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 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 电话铃声超过##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 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 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 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 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

  • 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 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 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 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 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一般过失处罚制度

有以下过失者给予一般处罚:

  • 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 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 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 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 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 私自穿工服外出。

  • 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 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 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 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 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 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 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 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时不及时上报。

  • 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 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 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 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的检察。

  • 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 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 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 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 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 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 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 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 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 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 与客人交谈时语气生硬。

  • 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 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重大过失处罚制度

有以下过失者给予严重处罚:

  • 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 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 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 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 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 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 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 违法犯罪,串通勾结,牟取私利。

  • 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 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 连续旷工##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天。

  • 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 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 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 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牟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