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房制度

  • 酒店客人退房时间规定为中午12时之前。

  • 延迟退房时间至2时,延迟退房时间至晚上6时前应加收半晚房租,延至晚上8时后退房应加收全晚房租。

  • 如客人因故要求延迟退房时间又要求免收房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退房时间给予考虑。延迟退房时间免收日租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 以下客人应予以优先考虑给予减免房租:

    • a.重要客人。
    • b.酒店常客。
    • c.酒店协议价客人。
    • d.由酒店行政人员介绍的客人。
  • 客人需延迟退房时,应及时在电脑中更新,避免其他同事再次打扰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