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 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 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将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 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 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 上班时间不准在消防控制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 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a.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b.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c.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d.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e.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 消防器材管理: a.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b.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c.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d.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 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

  •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用火安全管理

  •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 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他物品的火花。

  • 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 各类线路均应用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示,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 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规定,要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谎报火警;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c.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d.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治安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 值班人员要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监控情况保持警惕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或者值班经理汇报,对监控内容不准外传,做好保密工作。

  • 值班员当班期间要做到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杜绝脱岗、串岗现象发生。

  • 值班员在岗期间,不准任何人在监控室内抽烟、打扑克、闲聊、看电视、看书报、听收音机等,上班前和当班时严禁喝酒,上述情况一经发生要严肃处理。

  • 按规定时间值班员对所监控的重要区域进行录像,设录像带##盘,以七天为一周期清除重录,留备用一盘,值班人员严格把握住周期,不准将顺序打乱,对录制的可疑情况待查明后,方可清除。

  • 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员要将每次的值班情况认真填写在“治安监控值班记录本”上,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

  • 录像带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统一管理,设专柜分类存放,按照规定使用。

  • 值班员要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果违反规定,认为造成设备损坏的,追究值班员的责任,并视设备损坏的程度进行经济处罚。

  • 做好监控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要做到勤打扫,并且做好对监控设备的清洁维护工作,确保能够正常运行。